节能办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 首页  工作职责  节能工作动态  党支部建设  政策法规  用户服务  节能知识  节约型校园建设  最新通知  校内能源预付费查询 
站内搜索:
 
   
 
 政策法规 
 
  政策法规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 政策法规 > 正文
 
安全用气温馨提示
发布日期:2017年03月27日 16:18  作者:  浏览:


安全用气温馨提示

 

    1、天然气是一种优质、高效、清洁的能源,具有无色、微有臭味、比空气轻、易燃易爆特性,如使用不当,容易引发火灾、爆炸、窒息和中毒事故。

    2、安装天然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厨房(单独房间)门、窗应常开,保证自然通风良好。

    3、严禁将天然气设施和燃气灶、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安装在浴室、卫生间或卧室内,严禁用气房间住人。不得擅自改变厨房结构,擅自迁改和覆盖天然气设施。

    4、请购买经国家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燃具。燃具的安装、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。

    5、燃气热水器烟道必须独立安装且直接通向室外,不得与公共排油烟道共用。

    6、燃气软管应选用耐油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,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,且严禁穿墙、顶棚、门、窗、埋于墙内,连接处应加管箍,发现皮管老化应及时更换。

    7、安装嵌入式灶具的厨柜(灶台)正(侧)面板上须留有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厘米的通气孔,通气孔必须与厨房内大气相通。

    8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用气设备(家用天然气灶具和热水器的报废年限一般为8年)。

    9、请严格遵守“人不离火,人走关气,漏气关阀,隐患报修”的燃气安全管理规定。

    10、发现室内漏气,应立即切断气源,杜绝火种,打开门窗通风换气,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,拨打燃气抢险服务电话。严禁启闭一切非防爆电气;严禁用明火查漏;严禁在事故现场拨打电话。

    11、重庆燃气集团应急抢修停气后恢复供应时间:早晨7:00,中午12:00,傍晚18:00。

    12、重庆燃气集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:966777,抢险接警电话:67850377、67851032。

    13、重庆燃气集团沙坪坝分公司24小时抢险接警电话:65314882。

 

 

 

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
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 2017年3月      

 

网站声明:转载或引用本文,须注明本文出处,违者必究

 

四川教育网 | 浙江教育网 | 广东省教育厅 | 江苏教育 | 山东教育信息网 | 河北教育信息网 | 辽宁教育信息网 | 辽宁教育热线 | 吉林教育信息网

版权所有  2006  重庆大学节能办

地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       电话:(023)65106990        传真:(023)65104037      邮编:4000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