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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知识
发布日期:2017年04月11日 08:31  作者:  浏览:

消防安全知识


1、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。

   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、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、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、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。

2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“六加一”工作。

    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、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、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、组织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、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、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。

    在此基础上,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,确保一旦发生火灾,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。

3、消防安全“一懂三会”。

    一懂:懂火灾的危害性。  三会:会报火警、会使用灭火器、会逃生自救。

4、“消防三提示”。

   提示火灾危险性;提示逃生路线,安全出位置,逃生、自救方法;提示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、手电筒等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。

5、微型消防站“三知、四会、一联通”。

   “三知、四会、一联通,处置要在三分钟”:

    三知: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、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、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;

    四会:会组织疏散人员、会扑救初期火灾、会穿戴防护装备、会操作消防器材;

    一联通:公安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、微型消防站与队员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。

6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的内容。

    (1)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变更后15日内,要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;

    (2)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,应委托检测、维修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,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测和维修,同时将保养协议复印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;

    (3)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应当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,按照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自评检查表》进行检查和评估,填写《消防安全自评报告》,在一周后报安全消防机构备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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